上海海事大学2012年插班生招生章程

上海海事大学2012年插班生招生章程

(本科)

一、学校全称

上海海事大学

二、就读校址

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

三、层次

■ 本科  □ 高职  □ 专科

四、办学类型

■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

■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

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
2012年招生总计划35人,具体分布如下:

专业名称        计划数        科类

航运管理           10           文理兼收

物流管理          20           限招理

物流工程           5            限招理工

注:

1.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,填报我校一个专业;

2.限招理工的专业,只有高考理科考生可以报考;文理兼收的专业,高考文科和理科考生均可报考。

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
限招英语

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
不设男女生比例
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的体检标准执行。

九、录取规则

1.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和英语,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。

2.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不超过150%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。

3.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,面试合格线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
4.按照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,同分情况下,优先考虑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。

十、收费标准

学费标准

按转入专业2012年秋季入学本科学生收费标准,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(沪价行(2000)第120号); 特殊(热门)专业6000元/学年(沪价行【2000】第120号)。

住宿费标准

1500元/人·年(沪价费【2003】56号、沪财预【2003】93号)

报名考试费标准

报名费:14元/人,考试费:26元/科(沪价费【2002】8号、沪财预【2002】8号)
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学校名称

上海海事大学

证书种类

修学期满,达到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

十二、联系电话

咨询热线:021-38284378

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

监察处电话:38284080

十四、网址

http://www2.shmtu.edu.cn/admission
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
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、团体、企业、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。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十六、其他须知

 

1.报名条件

2011年入学的上海市全日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在读一年级学生, 且符合上海教委其他关于插班生招生的相关规定。

2.报名办法

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站:http://www2.shmtu.edu.cn/Admission/

3.考试时间

    笔试时间:5月26日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4.考试内容

(1)笔试:高等数学+英语

(2)面试

4.其他

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,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二年级就读,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。